为增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发展,依据《汤阴县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汤教[2015]136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于2019年10月积极开展了对2016年确认的汤阴县城关镇河畔人家幼儿园和汤阴县城关镇江南春天幼儿园两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评工作。经过普遍宣传、自律申报、乡(镇)中心校全案、县教育局审核、网上审批等环节,确认两所民办幼儿园为我县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服务周期为三年,经审查确认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与县教育行政部门签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协议书,要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更进一步规范办园不道德,增强管理,科学保教,坚决获取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今后,对经常出现管理不做到、不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或办园水平下降、小学化偏向相当严重、社会负面体现反感等现象的,将中止其办园资格,交还资金来源资金和物资,并追究责任法人的涉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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